□审计工作报告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介绍,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
刘家义说,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报告介绍,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
62.09亿元受援资金未纳入预算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预算和投资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工作,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和投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发改委个别投资安排不够合理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国家发改委个别投资计划安排不够合理。
报告介绍,国家发改委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中,对不属于支持范围或未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的6个项目安排投资2922万元,应重点支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却未安排投资。
有的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有的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
报告介绍,2011年,国家发改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有13个投资专项没有专项发展规划、未事先编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复资金申请报告,62个项目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用地申请,3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申报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等问题。
育肥猪保费补贴的执行率为零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部分预算执行率低,其中“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为零。
报告介绍,由于客观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至2011年底中央本级代编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预算有22%未执行,形成结余结转资金447.18亿元;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的6个项目进展缓慢,7000多万元财政资金闲置或滞留。去年审计指出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低后,财政部2011年将此项预算从42.95亿元减至26.5亿元,但执行率仍仅为24.7%,比去年还低0.3个百分点。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低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
报告介绍,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对政府采购的审批监管不严格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不严格。
报告介绍,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都由财政部负责,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易误读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
审计发现,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定额标准尚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有的基本支出内容列入了项目支出预算,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
审计发现,海关总署等12个部门本级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等54个部门所属单位直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亿元;民航局等20个部门本级和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院等62个部门所属单位在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7.75亿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县级财政性收入的稳定性较差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县级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
报告介绍,当前县级政府独享税种的税源较为分散,县级财政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有675.11亿元(占60%)是非税收入,且大多有专项用途,财政不能统筹安排。
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收入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
报告介绍,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对县级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对县级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
报告介绍,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均未对本级超收收入作出制度规定,其中31个县2011年底将超收收入24.61亿元全部安排为支出,大部分当年实际并未使用;有6个县尚未开展部门预算改革;有7个县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5400户未审核纳入保障房范围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在抽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
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相关制度建设也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有的县医院加价售药高达12倍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抽查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
报告介绍,从审计调查45个县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这些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75.42亿元,新增医疗卫生机构410个,基本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的目标。审计发现,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问题。截至2011年6月底,45个县平均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较大。此外,还发现医疗项目建设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1.64亿元。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及时下拨或归还了资金,对药品和价格组织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突出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
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金额389.05亿元,如抽查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发现,有1194份合同招投标不规范;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
审计重点抽查的24个市县中,有14个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用地22.35万亩,相当于相关地方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7%;有9个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出让土地9200多亩,占抽查出让土地总量的9%;有4个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此外,还发现少征、滞留和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金额198.4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97.19亿元(占同期实际征缴总额的9%)。
移送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112起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介绍,在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审计工作报告介绍,上述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多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7%);“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问题也较突出,有43起(占38%)。金融、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依然较多,有92起(占82%);还有14起(占13%)发生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二是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审计共发现此类案件14起,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76亿元。三是新业务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相关监管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