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从总体情况看,目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概念不够清晰、标准不完善、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刘正均说,我们常说的“三公支出”,具体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这些方面的开支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刘正均说,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中央部门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三公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2010年压缩后的预算规模,并要单独编报支出预算表,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数执行。应该说,相比以前年度,2011年有关“三公支出”的预算更加明确和具体。
刘正均说,近年来,审计署在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中,一方面注重检查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一般性支出情况;另一方面采取审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这次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署也对有关部门的“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从总体情况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一是“三公经费”概念不够清晰。目前,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的,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公款出国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的同义词,而目前政府在公开"三公经费"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解释,有可能误导社会公众。
二是“三公经费”标准不完善。目前对国内公务接待尚无明确标准,外宾接待费和出国住宿费标准分别是1998年和2001年开始执行的,与实际情况已有较大差距,造成部门超标准列支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三公经费”口径不一致。这个情况,既反映在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不尽相同,也反映在预算批准的标准不统一方面。
刘正均说,以上这些问题容易导致对“三公经费”认识和理解上的混乱,影响预决算公开效果和政府公信力。我们认为,当前在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界定“三公经费”概念和口径,健全和完善支出标准,并严格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