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出台选拔年轻干部意见 严禁任人唯亲
时间:2012-06-28
作者:谢金刚
来源:未知
“如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大学毕业到副处级干部,逐级提拔,需要11年时间,以此计算,如某人22岁毕业,即需33岁才能担任副处级干部。”27日上午,当湖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林武给台下的与会者算这笔账时,大家对用人选拔制度有了新的理解。
怎样才能让优秀的年轻干部遇到赏识自己的“伯乐”?让一批真正想干事又能干事的年轻干部从“幕后”跃至“台前”?
今年6月上旬,湖南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明确配备目标、加大选配力度、强化培养锻炼、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特别是在竞争性选拔上,《意见》对年轻干部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需求迫切
林武说,近年来,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方面,中央及湖南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湖南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年轻干部选配目标不够明确,培养、选拔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系统性、针对性不够等原因,导致当前湖南省年轻干部总量偏少,部分领导班子年龄老化,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后备人选储备不足,迫切需要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在《意见》中,首先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年轻干部配备目标。换届时,要求湖南省市州党政正职中,有3—4名4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中,原则上各有1名40岁以下的干部。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数量;领导班子正职中有4—5名45岁以下的干部。
《意见》还对县市区、乡镇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明确目标:所辖县市区6个以上的市州,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2—3名35岁以下的干部;所辖县市区6个及以下的市,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同时,对各市州党政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乡镇党政正职中的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相应要求。
其次,文件分别对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时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领导班子中没有年轻干部,一时又没有职位空缺的,采取进出平衡的办法,通过交流选配。研究制定破格提拔程序,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
在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上,《意见》提出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途径,坚持和完善年轻干部学习培训、多岗交流、挂职锻炼及强化作风锻炼等方式。
提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选拔年轻干部都十分关注,一些地方选拔年轻干部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有的地方甚至被曝出多起暗箱操作及“萝卜招聘”事件。那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意见》中,对确保年轻干部选拔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又有哪些考虑及制度性安排?
林武表示,正确处理选拔力度与确保选拔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选拔任用与培养锻炼的关系,真正使年轻干部选得准、干得好、能服众,是湖南省委出台意见时重点考虑的问题。
林武说,在《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用人标准,对安心基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在处置重大事件、承担重要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年轻干部,经考察一贯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重用。
此外,湖南省委明确要求将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方式,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职、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对过去一些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相符合的作法,如“先进后出”、“不占职数”等,明确不再沿用。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程序、原则办事,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独断,杜绝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之机搞任人唯亲、搞照顾性安排。 (记者 李俊杰)
作者: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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