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公开招标也没经任何审查就发出的《河道采砂许可证》
三打两建优化市场环境
法律至上,重典治乱,为民“三打”
梅州市河砂自6月上旬以来从每立方40多元涨至130多元,许多民用建筑老板叫苦(详见羊城晚报6月13日报道),引起了当地物价、水务部门的注意。记者6月26日了解到,梅州砂价近期已降到90至100元左右。在采访中,羊城晚报记者又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近七年来,梅县河道采砂“直接许可”不招标,已造成国家依法应纳的河砂矿产资源补偿费大量流失。一位砂场的老板对记者说:“梅县水务部门的河道采砂许可之所以七年来不招标,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目前,当地“三打”办、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据了解,梅县于6月17日发出了“2012年河道采砂开采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1七年来大权独揽直接许可
据了解,广东省从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但记者从梅县国土资源局得到证实,从2005年至今,梅县水务局就没有征求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河道采砂许可都是由梅县水务局说了算。梅县河道采砂涉及松口、梅南、水车、白渡、丙村等镇河段的可采区。然而,2012年5月20日,该局向上级水务部门报告的汇总材料“是否经招投标”一栏,明白写着共14家都是“直接许可”,在这14家没有经过招投标的采砂许可中,最大的采砂方量达18000立方米,最少也有2000立方米。
丙村、松口某采砂场的两位砂场老板对记者说:他们每年只要与相关人员打通关节,向县水务局交上2至3万元,就可以拿到为期一年的《采砂许可证》了。梅县水务局水资源股股长钟洪元承认:“七年来,每年一审一发证,年年如此,都是在不审查、不开会、没记录的情况下就‘直接许可’的。”
2不公开招标背后大有文章
由于没公开招投标,国家的矿产资源费大量流失。在梅县水务局财会人员给记者出示的2011年度全县14家河道采砂管理费(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每立方应收取0.1元至0.15元在内)记录中可见,一年来仅收取了22.9万元。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向梅县物价局进行了咨询:按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标准费率2%计算,这22.9万元中,除去河道采砂管理费外,实际上梅县14家经“直接许可”的砂场老板一年仅向国家上缴了最多3.45万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物价部门测算,平均一个砂场一年间仅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仅2000多元。
一名砂场老板分析:6月17日,梅县发出七年来的第一次采砂权“招标公告”和实施方案,其中几个河段的可采量便超过200万立方米,为何七年间“直接许可”却仅为10.6万立方米?这说明梅县水务局的“直接许可”大有文章。
3市税务局“提醒”不管用
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梅州市水务局一位姓郭的调研员肯定地说:“过去七年,梅县水务局没有经过公开招标,造成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该收的没有收起来。”他还向记者估算,现在梅县水务部门公开招标200多万立方米河砂,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至少今后一年可收取出让费(含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内)约2000万元。梅州市水务局一位负责人也对记者说,针对梅县水务局七年来河道采砂许可不公开招标的做法,该局曾多次向梅县水务局“提醒”,要求尽快依法办事,但梅县水务局一直拖着。梅州市水务局的另一位负责人还对记者说,以大埔为例,今年两个河段通过公开招标就得到了近2600多万元的中标价,不知梅县的“直接许可”到底“肥”了谁。
记者还从梅州市水务局了解到,全市汇总采矿表显示蕉岭、兴宁、大埔许多河段几乎绝大部分都是公开招标的,唯独梅县14家七年来都是“直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