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办法规定学校考核不以升学率论英雄
时间:2012-06-27
作者:谢金刚
来源:未知

省政府昨天批复了《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除了择校生、大班额等将有严格考核指标外,包括家长意见在内的公众满意度将成为重要衡量指标。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是督导评估的“目标”,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扶持力度也纳入评估对象。

考核指标中规定,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义务教育投入经费、教师人数结构和工资待遇、课程标准都将成为考核指标。

因为优质教育资源有限,县域范围内时常可见“航母学校”,办法重申: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城镇小学46人和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

此外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也将作为督导评估及其结果认定的重要参考。根据实施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问题,将采用问卷、访谈、座谈等方式调查。调查对象中,主体将是学生家长。(记者 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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