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审结毒品犯罪案137件 新型毒品高达90%
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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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公开宣判,两罪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浪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自2011年6月26日以来,重庆一中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137件,其中一审112件,二审25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207人。

70%是共同犯罪

“犯罪人员内部既有密切协作又有明确分工,打击难度大”。陈浪说。

据陈浪介绍,毒品犯罪案件70%都是共同犯罪案件,而且多是有组织、有分工的团伙多人多次作案,有的还是父女、夫妻、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而且反侦查能力强。

例如,在张杰、熊诚伟等8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被告人张杰、熊诚伟纠集其他6名被告人租赁3处房屋用于储存、贩卖毒品。团伙内部分工明确,3人负责本市贩卖,3人负责向外地贩运,甚至制定经营规则,建立账本记载贩毒情况。经查,张杰、熊诚伟等人先后贩卖冰毒、K粉、麻古等各类毒品11282克,涉案金额170余万元。

跨省毒品交易突出

“运输毒品案件高发,跨省毒品交易突出是毒品犯罪的另一个特点。”陈浪说,以今年一季度审结的案件为例,88%的案件属被告人由云南、四川两省购买毒品后向我市运输并贩卖的情况。

陈浪说,犯罪分子往往采用自驾车的方式运输毒品,根据前车查探路途中公安机关检查的情况,不断变换路线,有时还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被抓获后通常拒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甚至进行虚假供述。

如熊怀、陈波等10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中,主犯熊怀本人驾驶车辆在前查探情况,指挥其他被告人自驾车将毒品从云南的中缅边境地区运至重庆,再分散销售。被捕后一些被告人虽拒不交代,但铁证如山,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海洛因正在被取代

海洛因曾是使用范围最广的毒品,被称为“毒品之王”,但是近年来,由于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制造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易于大批量生产,甲基苯丙胺类毒品逐渐取代海洛因,成为毒品犯罪的主要品种。

陈浪告诉记者,2011年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涉及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冰毒”、“麻古”的占90%以上。

如涂元兵、赵桂萍制造毒品一案,被告人利用麻黄素合成“冰毒”2000多克。在其他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从互联网上学习制毒方法,有的以非处方药品为原料制造甲基苯丙胺,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给打击犯罪带来难度。(本报记者徐伟本报实习生李春光)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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