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不再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职务
时间:201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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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不再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职务

资料图:吴鹏飞

本报济南6月21日讯今天下午,省公安厅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政法委书记才利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宣读了省委关于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并讲话。

经省委研究决定,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珠宝同志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山东警察学院院长,提名为省公安厅厅长人选。吴鹏飞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职务。

吴鹏飞、徐珠宝同志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

□李新宇张子扬报道

吴鹏飞简历:

吴鹏飞,男,1954年6月生,浙江青田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

历任浙江省庆元县人事局干部,龙泉县人事局干部,中共龙泉县委常委、团县委书记,中共龙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丽水地区公安处处长、党组副书记,公安处处长、党组书记,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共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4年10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一级警监。

2009年02月05日,吴鹏飞同志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提名为省公安厅厅长人选。2月1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吴鹏飞同志为省公安厅厅长。2011年1月被补选为山东省人大代表。

2012年2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吴鹏飞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吴鹏飞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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