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贪医管人员被指“悄悄放走” 检方否认
时间:201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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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深圳6月21日电 (记者张娜 通讯员孟广军)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医疗系统肃贪案件中,涉案部分管理人员已被“悄悄”放走。记者今晚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悄悄放走并不存在”。深圳6月立案侦查的16名医疗管理人员中,5名院长、4名科室主任已因涉嫌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另外7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披露了被批捕的9名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姓氏。分别为:深圳南山医院院长张某、深圳横岗医院院长孔某、深圳坪山医院院长蔡某、深圳光明医院院长苏某、深圳西丽医院副院长王某、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曹某、深圳市三医院口腔科主任李某、深圳宝安医院药剂科主任张某、深圳坪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黄某。

  办案人员透露,本次肃贪重点打击在医疗设备、器械、耗材和药品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医疗管理人员,尤其是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对于收受回扣较少、情节较轻的普通医务人员从宽处理,以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就医需求。”

  因此,检查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7人均认罪态度好,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有的主动投案自首,有的受贿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办案人员表示,涉案的另外9名人员已被陆续批准逮捕,极个别院长受贿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记者了解到,取保候审和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绝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没事了。”

  目前所有案件都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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