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半,近五年来第3名落马的上海“土地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上海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胡俊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00余万元,而其受贿经历更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胡俊对受贿700余万元指控中的200万元辩称是向朋友借钱,只是未打借条,其目的为了购房。
两套“低价房”赚了两百万
上午9点半,穿浅色T恤衫搭深色运动裤的胡俊走进法庭。待法警取下手铐后,胡俊拉了拉衣领,开始静静聆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显示,胡俊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计受贿700余万元。
胡俊的第一笔受贿,和市中心的明星楼盘中凯城市之光联系在一起。根据检方指控,胡俊在任静安区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签发、办证等多个环节,为开发中凯城市之光的中凯置业公司提供便利。作为回报,胡俊得以用远低于市场均值的价格,先后用他人名义购得两套住房,总面积近300平米。经测算,仅通过这两套“低价房”的差价胡俊就获利201万元。此后,胡俊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将上述两套房产出售。
在三地任职均有受贿经历
2003年,胡俊从静安调任崇明县担任副县长。在这段任职期间,向他行贿的人有增无减,既有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相关负责人,也有崇明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有装潢公司。这些行贿人通过胡俊打通关节后,在承接崇明的规划设计项目和建设装潢项目中都得到了“关照”。
胡俊敛财的手段多样,除了直接收取现金外,也以借款的形式受贿,甚至还向一家房产公司老总长期 “借用”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经查,这辆车被交给胡俊的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使用,胡俊受贿得来的部分钱款也被该女子用于买房置业。
检方指控的胡俊受贿情节共有7起,其受贿经历也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学者型领导一直仕途平坦
46岁的胡俊是南京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人文地理专业的他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
胡俊的简历显示,其在校期间他曾先后获得 “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干部标兵”等称号,1993年进入同济大学成为我国第一批城市规划博士后。 1995年,他任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担任中国规划学会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理事,并先后发表和参编《中国城市:模式及其演进》、《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区域研究》等专著和高校教材,并主持和参与了全国多个省市的城市规划实践工作。这样的履历,让胡俊一直被外界评价为学者型领导。
从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今年3月2日,胡俊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3月15日因涉嫌受贿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两名前任“土地爷”分获重刑
胡俊是近五年来第三名落马的上海“土地爷”。而他的两名前任,此前已分别被判重刑。2008年8月,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6月,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陶校兴因受贿1045万余元财物,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土地爷”接二连三落马都和土地脱不开干系,这十分耐人寻味。截至记者上午发稿,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