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土厅官员涉贿落马 自称人脉好打招呼管用
时间: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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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贿428万余元 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一审被判无期

  晚报记者 许沛洁

  本报讯 6月13日上午,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再次站在兰州中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受贿的428万余元,2万美金及来源不明的973万余元,法院判令全部上缴国库。

  此前张国华的“贪内助”因犯受贿罪被判11年后,她提出上诉,对于张国华是否会对一审判决结果同样提起上诉,我们虽暂不知晓,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如何,张氏夫妇都会因自己曾经的放纵,品尝牢狱之苦。

  救灾工程拉他“下马”

  从会宁县农机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到2008年11月担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一职,已近不惑之年的张国华用了大半辈子时间,然而仅在三年后的2011年6月21日,张国华因其在救灾工程中徇私情彻底落马。

  2010年4月,张国华的老乡,我省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老板张某为了在舟曲灾后承建工程中分羹,前往张国华家向其妻刘某送上50万元。果然,受“枕边风”影响的张国华出言协调,随后,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张某凭借挂靠外省一家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舟曲县三眼峪沟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排岛渠部分工程。次年3月,舟曲一家宾馆经理张某在张国华办公室塞给他2万元红包后,也得以承包舟曲县寨子沟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部分工程。

  在这间办公室里上演的钱权交易远不止这几笔,甘南州一建筑公司董事长余某也曾先后两次向张国华递上2万元现金,及5000元购物卡。对于此类要求,张国华在收受好处费后大都允诺为其帮忙。但也因为这样,纪委部门开始对张国华进行调查。当检察机关介入后,张国华的贪腐路逐渐被深挖。

  受贿行为多达30起

  对张国华的30起受贿罪指控中,最早要追溯到2003年,天水市商人秦某为开办一家食品公司,在土地划拨、项目审批、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始终受到时任天水市副市长张国华的支持和关照。秦某深怀感激,在其后数年里,追随张国华的履职脚步,从天水到兰州先后8次送上总计5万元现金。与秦某一样追随感恩的人还有天水某建筑企业、制药企业、酒店等单位的7名负责人,他们为答谢张国华任副市长期间,在收购开发、承建租赁、奖项申报、探矿权纠纷甚至银行贷款等多个方面的关照,逢年过节向张国华奉送从50万元超大红包到1万元不等的“小心意”。8年时间,张国华仅从这7人手里就收下近150万元。

  以孝敛财 另973万余元来源不明

  张国华在位之际,父亲70岁至86岁间大摆寿宴16次,收受礼金185万元;父亲去世时的风光大葬收到149万礼金,此后的一周年、三周年祭奠收取40万礼金。

  除此之外,张国华夫妇仅房产就多达16套,实际投入高达956万余元,银行存款142万余元,另有美元、澳元等折合人民币近5万元。两人的股票账户上还有资金499万余元。另有价值111万余元的金银条、玉器、手表,以及17.2万元购物卡。此外,两人向天水、兰州两地多家企业个人投资和借款共292万余元。其家中还有价值35万余元轿车两辆。上述2146.7万元家财中,除去428.28万元受贿款,张国华夫妇仅能对174万礼金、121万元股票获利、70万余元承包土地工程获利,以及50.3万元经营众友医药连锁店的获利和4笔共计219万元私人借款等总计1173.1万余元财产能说明来源,其他973万余元均系来源不明。

  法院:诸多说辞不予认定

  在张国华公开接受法庭调查时,他大谈自己历年来的分管工作范围,剖析了行贿人的心理,并自称人脉好,“打招呼”较为有用。张国华强调自己“没有审批权、决定权、命令权”以表明自己并未行使“职务之便”。

  针对以上种种说辞,一审判决并未予以认定。兰州中院认为,张国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中,部分财产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宣判:张国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涉及的受贿款428万余元,2万美金及来源不明的973万余元全部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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