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协建议征机动车排污费 环保局称尚需论证
时间: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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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周宇)昨天市政协召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共19项内容。市政协建议,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强度。建议案将提交给市委市政府,供其参考。

  各行业减排建议明确比例

  建议案表示,按照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要求,建议研究确定工业企业、机动车、建筑工地、生活服务业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放配额和减排比例,并对涉及的政府部门、行业部门、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细化分解。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行业或部门超过被设定的排放配额,将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控制污染物增量、削减污染物存量,最终将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之下。

  同时,建议案还建议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与人口增长,进一步加快新城建设,有序疏解中心城区部分功能和人口。

  进京大型运输车可实施监管

  针对机动车,市政协建议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交网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新标准。市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继续采取经济鼓励手段,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使用强度;开展对在用车、特别是外埠进京大型运输车的监管。加强区域慢行系统建设,恢复自行车道,进一步提高自行车出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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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需各方论证离实施尚远

  昨天,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建议案尚待进一步研究。他表示,征收排污费是否可行,还需要经过方方面面的论证,走各种程序,离实施尚远。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贺克斌表示,在奥运会后,北京曾经研究过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的问题,但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如何征收、总量怎么核定等方面都有难度,还需要具体研究。

  本报记者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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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机动车环境税曾引非议

  早在2010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据其介绍,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在环保方面已有征税,比如燃油税,谁开车用油多,排污多,就多缴税。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徐孟洲表示,相对于水污染税、噪声税等税种,对机动车主征收环境税要容易操作得多,车主开什么车都有记录,但不能因此就先向有车族开刀。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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