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肇庆6月12日电 广东肇庆鼎湖区检察院12日对外表示,肇庆市德庆县水务局原副局长覃某文充当“盗采河沙保护伞”已被正式批准逮捕,并进行查办阶段。
根据调查,2011年4月以来,邓某强等人以非法取得西江相关标段河沙开采权作为出资,合伙在西江流域非法采、售河沙。
在盗采河沙的过程中,邓某强等人雇佣大批人员,设立主管、开单、调度、杂工等多个工作岗位,同时雇请14艘抽沙船作为采沙作业工具,严重超越标段关于采沙范围、采沙量、作业工具、禁采时间的有关许可限定,在西江河道流窜作业。
经初步查明,该团伙仅在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5日期间就非法开采西江河沙达551万多立方米,远远超越了采沙许可证关于采沙量的限定,销售金额高达2亿多元。
德庆县水务局原副局长覃某文在明知邓某强等人存在严重违法盗采河沙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其充当“保护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鼎湖区检察院表示,在初步掌握的线索后,将继续深挖细查该犯罪团伙与背后“保护伞”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覃某文的侦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