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我国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为了持续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这个计划对今后四年中国人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作出了规划。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人权教育,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以及实施和监督等七个部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表达权
畅通渠道保障言论自由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
行动计划提出,中国将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做法。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受理群众诉求的综合平台。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畅通各种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交流,了解公众意愿,征求公众意见。尊重和保障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等权利。
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表达权。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保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
此外,根据行动计划,中国将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依法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权
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行动计划提出,中国将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
扩大社会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监督员、检查员工作。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畅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
根据行动计划,中国将健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个人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违法增加个人和组织的义务。
>>工作权
年均新增就业900万人
根据行动计划,2012-201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在实施安全生产战略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均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继续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指标。将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现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