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四季度将完成PM2.5监测 新标准10月实施
时间: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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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6月4日电 (黄鹂) PM2.5已然成为环境保护最热门的一个词语。4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1年度该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该厅副厅长柏仇勇表示,江苏今年四季度基本可以完成PM2.5的监测以及公布有关工作,争取在10月份按照新的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监测和评价。

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去年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把PM2.5的监测工程列为江苏省重点工程之一。2011年,在实现江苏省县级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的基础上,江苏有17个站点增加PM2.5、臭氧等监测指标,13个省辖市均形成PM2.5试点监测能力。从今年开始,江苏环保网站就公开公布了实时的PM2.5监测数据。

“江苏今年四季度基本可以完成PM2.5的监测以及公布有关工作,争取在10月份按照新的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监测和评价”,柏仇勇表示,按照国家的新标准规定,将在2016年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由于2014年青奥会将在南京举行,为了改善南京的空气环境质量,长三角地区会提前到2013年实行。

在公布的2011年度该省环境质量状况中,江苏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略有上升,空气质量评价天数比例达90.4%,较2010年上升1.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2.8%、5.7%、4.1%。2011年江苏省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增长4.34%,增幅低于中国5.69%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氮氧化物新增量过大,脱硝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我们将淘汰关闭一批工艺落后、治理难度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从根本上削减PM2.5的前体物。加快老旧黄标车淘汰,年内沿江8市要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力争完成油品升级。同时改进建筑扬尘排污收费方法,对达不到防尘控尘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且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发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柏仇勇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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