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发出通告,为在中考、高考期间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的考前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或减少噪声扰民,要求考场周围的50米范围内,所有噪声污染源单位都不能发出噪声。
环保部门规定,各企业、建筑施工、娱乐行业、五金加工以及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自通告之日起至6月17日止,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在22时至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抢险工程等外,一律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中考、高考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50米范围内敏感企业、建筑施工、娱乐行业、五金加工以及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停止所有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作业,保证考场周围的安静环境。违反以上规定的噪声污染源单位,将严查重处。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综合执法指挥中心:5812348;云岩区综合执法大队:6810853;南明综合执法大队: 8134110;小河综合执法大队: 3833231;市环境监察支队:12369 5981244;云岩区环境监察大队:6679038;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5564797;小河区环境监察大队:383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