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酝酿引入“陪审团”
时间: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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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酝酿引入“陪审团”

护士和家长正在为患病儿童输液治疗。医患之间的纠纷往往因为二者缺乏信任和沟通。 CFP供图

昨日下午从清远赶回来,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有些疲倦。

他见了死者孙晴的父母,坦率地和他们说了些话,再次告知专家评鉴会结果:孙晴的死医院负20%责任。

上述主人公孙晴,是一位30岁的湖北籍产妇,去年11月在清远市人民医院顺产3天后突然死亡,事件最终发酵成“11·9”医疗纠纷。省医调委随后介入事件,但因双方各执一词,事情迟迟没有定论。

几天前,省医调委召集医学、法学专家为这一纠纷召开近3小时的评鉴会。王辉此行去清远,就是为了进一步和患方沟通评鉴会结果,推进事情解决。

然而,他再次无功而返。孙晴父母相当坚持,咬定大错在医院。

省医调委运作近一年后,王辉正在琢磨着为这个机构“转型升级”,“就目前医患纠纷的情况而言,是时候引进医方、患方、医调委之外的第四方——陪审团。”

●南方日报记者 曹斯

■评鉴会

家属难接受专家意见

医调委存在的意义是给患者解决问题,帮助他们维权,可在赔偿上,只要没有达到心理预期,患者似乎很难满意

因为每天咨询的患者太多,王辉的电话不容易打通。

尤其是最近,在新海医院看感冒的25岁中大博士戚锦典心脏骤停死亡,以及清远的孙晴事件,占用了他大量时间和脑内存。

“两个事情都不好处理,尤其清远的事件,由于没有做尸检,孙晴的死因实在没办法最终敲定。”考虑到医患双方你来我往,胶着时间很长,医调委决定给这个案例召开专家评鉴会。

这是一个全新尝试:医调委会邀请医学、法学专家,并把医患双方凑到一块,“针对事件好好议一下”。王辉说。

5月25日下午,广州乌云密布。

清远市人民医院代表以及孙晴的家人在会议室相对而坐。圆桌边上的还有3名医学专家和2名法学专家。

医患双方首先进行了陈述。期间,孙晴的大舅情绪激动,屡次指责医院篡改病历、不合理给产后的孙晴过量注射甲硝唑和碳酸氢钠,而最终导致其死亡;但医院坚称,孙晴死于要命的急症:肺栓塞。

陈述结束后,患者家属被请离场。在场专家单独针对医院代表提出专业问题。前后十几个提问后,大部分专家们表达了相对一致的意见:医院存在操作上的不足,但患者更倾向于死于自身疾病——肺栓塞,因此,综合考虑医院大约要承担20%的责任。

王辉带着专家意见与孙晴父母沟通,不过这样的结果并没有获得患者家属认可。

“他们更倾向于60-90%的责任,或者让医院负全责,赔偿150万元。”不仅如此,孙晴家属对王辉提出质疑,为何评鉴会的专家没有公开姓名?他们的判断是否可信?

“我们是有考虑的,我们可以公开专家的单位,但如果公开姓名,在目前这个机制还没成熟的阶段,若患者对结果不满,专家的安全很可能受到威胁。”王辉解释。

因此,王辉采取了积极沟通的策略。只是,多次往返清远,总是无功而返。

头疼的事不止一件。

在清远事件评鉴会前一天,省医调委为中大博士死亡案例组织了评鉴会。医学和法律专家得出了一致结论:患者死于急性重症心肌炎,医院处理并没违反常规。虽然诊疗过程有瑕疵,但不是致死原因。

然而,家属对此结果不满,认为医院的诊断不准、救治不力,直接导致了戚锦典死亡,属于“医疗事故”,索赔150多万元,另外还有100万元的“亲属安慰金”。

“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患者家属期望过高了,即使算医院负全责,也只是60万元左右。”王辉感到有些心寒,“我们存在的意义是给患者解决问题,帮助医学知识匮乏的他们维权,可在赔偿上,只要没有达到心理预期,患者家属似乎很难满意。”

■陪审团

酝酿引入“第四只眼”

医调委将借助媒体的力量组织一批陪审团,有开评鉴会的案子就请他们来,不到开会那天,陪审团名单不会公开

在医调委干了快一年,王辉有时候也会有点烦、有点累,“不过,医患纠纷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现阶段的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复杂的社会形势,更让医患纠纷问题困难化。医调委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应运而生,专职调解处理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用第三只眼看医患关系,所以必然有其积极意义。”。

2011年6月,省医调委在广州市麓景路正式挂牌,距今已有差不多一年时间。

据统计,至2011年底,省医调委经手医疗纠纷173宗,成功调解140宗,成功率达到80.92%。大部分案件最终都是由医院作出适当赔偿,最高的一宗赔偿金额为35万元。在173宗医疗纠纷中,有75起是重大医疗纠纷,11宗案件是零赔付——其中2宗患者死亡,但医患双方最终还是“握手言和”。

大家都清楚看到,“第三方”是医调委的关键优势,因为在过去,无论是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存在着先天性不足,包括双方基本无法当面沟通;患者方对卫生行政部门不信任;法律诉讼繁琐、耗时等。

不过,事情总在发展变化,尤其是患者的需求。

经历最近几个棘手案例,王辉也在琢磨着为医调委“转型升级”,引入“第四只眼”,“就目前情况而言,是时候引进医方、患方、医调委之外的第四方——陪审团。”这意味着,医患陈述,医学、法学专家提问、讨论、分析、解释后,医院该负多少责任得由陪审团来定夺,而陪审团有提问的权利,最后通过投票方式对责任进行划分。

问题应运而生。“第四方”究竟如何产生?王辉表示,医调委将借助媒体的力量,“让媒体为我们组织一批陪审团,只要有需要开评鉴会的案子,便可请他们前来。同时,为了避免贿赂、收买陪审团成员的情况出现,不到评鉴会那天,陪审团名单都不会公开。”

不仅如此,医调委还打算倡导成立病人关爱基金会。“我们希望通过媒体动员,引入社会资本,以支持医调委正酝酿成立的法律支援中心,为有需要诉诸法律途径的患者提供支持,同时也要成立病例咨询中心,以及到医院帮助患者的一线志愿者。”王辉说。

“医生工作量很大,在这样的高强度下奢求他们为患者提供很多关爱似乎太苛刻了。经过系统培训的志愿者能承担这一职能,让患者感受到温暖,他们的怨气也自然小了,杀医案也自然会大大减少。”王辉表示。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微博)在博客里指出,新时期医患矛盾突出,不仅于控告赔偿,更有多起现场冲突,导致人员伤亡,这说明,有重新打量医患关系的必要了。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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