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5月30日电 (记者 索有为) 韶关浈江区法院30日开庭审理半年前发生的一起三死三伤特大交通事故案,此案因死者中包括一位年轻母亲和她怀里不到半岁的婴儿,曾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当日庭审中,肇事出租车司机邹金清称,惨祸的发生是因为有另一辆重型运煤车撞击出租车尾部导致方向失控引起,控辩双方当庭激辩。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称,2011年10月23日上午10时20分许,邹金清驾驶粤F-P3860出租车搭载6人沿S246线由北往南行驶。行至北郊河边厂路段时,邹金清在对向有车临近会车的情况下,先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大客车,再从右侧强行超越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由谭高锐驾驶的湘L-32471运煤大货车,期间操作不当,所驾驶车辆冲至对向车道内,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坐在车内右侧的两名妇女和一名婴儿死亡。案发后,邹金清主动打电话向警方报案。韶关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事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邹金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被告邹金清在接受讯问时表示,事故起因另有原因。他说,当时,出租车和运煤车之间还有一辆比亚迪小车,比亚迪想从左侧中线位超运煤车,但后者也往左边靠不给对方超车,自己见到右边露出了空当,便从右侧超了过去。就在出租车车身刚刚完成超越的时候,反向车道迎面来了一辆小车,运煤车司机只能向右打方向盘,出租车左后侧被挂了一下,这才失控蹿到对面。事故发生后,运煤车没有停车,驶离现场。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有媒体曾到场采访,跟在出租车后面的小车司机郑强目睹了车祸的全过程,他告诉媒体记者,“出租车在超车时,被前面运煤的大货车挂了一下,于是就猛打方向盘拐到对面的路上,谁知道对面有一辆大货车开过来,就撞上去了”。
出租车公司的GPS定位系统则显示,出租车在事发路段的时速仅为42公里,出租车所属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没有刮碰造成失控,车辆不可能打横飞到对面去”。
从事后调取的视频监控录像看,运煤车在途径事发路段前车前大灯完好,过后大灯却歪了。当地交警委托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对两车进行了比对检验,没有发现两车有接触痕迹,而广东杰思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很明确,出租车左后部擦划受损痕迹确系被运煤车前杠右侧接触碰撞所形成。
当地交警在一份“处理情况说明”中称,“该案是邹金清驾车左右穿插强行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即使两车有接触,其直接事故成因也是因邹金清违法超越前方车辆所致”。对于这样的说法,出租车公司不予赞同,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说,“连事实都没认清就下结论,确实有些不负责任”,他们要求进行微量物质的鉴定,可运煤车已经被放走了。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