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9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日前,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过该院公诉部门的审查,依法对胡俊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胡俊系南京大学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博士,曾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8岁时因学术能力突出被评为副教授。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现查明,胡俊在上述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和个人的贿赂,数额巨大。
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对其开展调查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介入调查取证工作,3月2日对胡俊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3月15日,胡俊因涉嫌受贿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