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称发票中奖超八百元需缴20%个税
时间: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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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于先生反映:前日,他在一家餐厅开具发票时,发现中奖1000元,服务员告知他需去相关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于先生疑问,发票中奖是否需要缴税?

  回复:北京地税热线人员称,单张发票中奖金额不超过8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市民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本报实习记者佘韵卿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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