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昨日在深宣布,批准实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八大改革重点和二十个改革事项。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称,这是国家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战略抉择。
此次土地改革亮点是产权制度创新,包括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创新,调控手段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两大重点。
根据《改革方案》,深圳将以“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原则,先行先试,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动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的法制化。
此次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分两步推进,2011年~2015年的近期计划和2016年~2020年的远期计划。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已经酝酿了很久,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1年底,深圳小产权房违法建筑达到37.94万栋,建筑面积达4.05亿平方米,是深圳市总建筑面积的49.27%。
对此,《改革方案》中提到将“依现状、依改造”等路径确权。此外,深圳将研究和探索限房价竞地价、不设定条件的挂牌出让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