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省妇联、省统计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第三期四川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调查数据与2000年相比,四川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突出进步。比如: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经济能力有所增强、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这是继1990年第一期、2000年第二期四川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进行的第三次对全省妇女的大型抽样调查。
[焦点]
妇女地位进步突出
该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及态度9方面。
调查数据与2000年相比,四川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出进步。主要可归纳为8方面: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妇女生育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性别差距显著缩小;经济能力有所增强,非农就业比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男女差距明显缩小;家庭地位满意度较高,家庭事务决策更加平等;男女分担家务的理念得到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等。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在“性别观念和态度”方面,调查显示,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为59.6%和54.5%,认同这一观点的男女比例比2000年分别提高了17.3和11.3个百分点。
此外,4成以上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说法,而认同这一说法的男女比例比2000年分别回升了4.8和7.7个百分点。
该报告主要撰写人、四川省妇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刘恒认为,对“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认同,体现了“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金钱的追逐等所造成的影响。”
[数据]
9.4%女性就业遇过性别歧视
调查显示,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9.4%。省妇联副主席李泽影表示:“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性别观念有所回潮。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占有一定比例。”
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30%。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为7.9%,城镇和农村分别为9.4%和5.3%。
刘恒认为,随着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保护,“很多女性对遭遇家暴的意识有了改变,从原来的‘家丑不可外扬’,到现在‘敢说’。”
男女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在生活方式方面,调查发现,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为563分钟(约9.38小时);男性为533分钟(约8.88小时)。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284分钟(约4.73小时),男性为330分钟(5.5小时)。此外,被调查中84.6%的人同意“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男女分担家务的理念得到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李泽影介绍,调查显示,相应的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工作日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