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察院证实港商刘銮雄等涉行贿洗钱正候审
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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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澳门5月24日电(记者 刘冬杰 赵卫)记者24日从澳门特区检察院方面得到证实,特区刑事起诉法庭23日经预审确认,特区检察院对香港华人置业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銮雄及博美投资集团主席罗杰承,涉嫌向澳门特区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行贿及洗钱的指控成立,案件将移送特区初级法院排期审讯。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人置业集团23日晚发出涉及公司股价敏感消息的公告称,获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銮雄告知,澳门特区刑事起诉法庭已在预审程序中,驳回刘、罗基于证据不足要求撤销控诉的申请,正式受理特区检察院关于刘銮雄、罗杰承在收购澳门土地过程中行贿及洗钱的诉讼。

澳门特区检察院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的询问时表示,特区检察院2011年9月开始对刘銮雄及罗杰承提起涉嫌向欧文龙行贿及洗钱的指控,当年10月,刘銮雄、罗杰承向特区刑事起诉法庭提出预审要求。特区刑事起诉法庭经调查后认定,检方对刘銮雄、罗杰承涉嫌向欧文龙行贿及洗钱的指控成立。这位人士表示,特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根据事实,依法履行职责,尽全力打击犯罪。

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上月16日公开审理第三阶段欧文龙贪污案。在审理过程中,特区检察院对欧文龙提起多项指控,并列出多项怀疑刘、罗两人涉嫌贿赂欧文龙的证据,其中包括欧文龙涉嫌收受2000万港元贿赂,让刘銮雄及罗杰承的公司成功获批澳门国际机场对面五幅土地。案中涉及的这五幅土地,总面积为7.8万平方米,现为华人置业发展的豪宅项目。

2006年12月6日,澳门特区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涉嫌严重受贿被特区廉政公署拘捕。2007年4月12日,特区廉政公署将此案移送特区检察院。同年8月上旬,特区检察院正式向特区终审法院起诉欧文龙。在前两阶段的案件审理中,欧文龙共被裁定受贿、洗钱等多项罪名,合共判监28年6个月。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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