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烈士陵园公开出售墓地 无证明也可购买
时间: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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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牡丹江5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有一个“烈士陵园”,园内烈士墓区安葬了117名烈士。但这个陵园里的墓地却远远不只117块,陵园下设的老干部陵园有大量的墓地都直接对外销售出去了。

  走进牡丹江市革命烈士陵园,正中间是高耸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身后是烈士纪念馆,抗美援朝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墓区建在纪念馆的右侧,但是在整个烈士陵园里更多的却是一些普通的墓地。总数接近一千块。记者通过向牡丹江市革命烈士陵园的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到,这些普通的墓地也属于烈士陵园范围,而且各种手续齐全,收据发票全都有。

  在1995年民政部颁布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革命烈士纪念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而规定中的革命烈士纪念物就包括烈士陵园。既然国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也承认墓地属于烈士陵园,那工作人员所说的手续发票都是从哪里来的?陵园的这种做法又是否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呢?记者采访了牡丹江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周景才。

  记者:平常的时候优抚科对陵园有没有管理?

  周景才:有管理啊。

  记者:陵园对外销售墓地的事,你们优抚科是知道的吧?

  周景才:这都是十年前的事儿了,当时建老干部公墓,市里和省里都有批复文件。

  记者:那是2003年的事儿吗?

  周景才:应该是。

  在纪念馆的外墙上有这样一段话,墓园另建有老干部墓区,安葬已故老革命军人,老党员干部和英模人物等,凡是生前具备党员,国家干部,劳模、先进工作者身份的逝者家属,均可凭有效证件到陵园购买墓穴。但安葬在陵园里的逝者真的都是陵园所规定的身份吗?

  记者在采访中一位工作人员说,只要家属能拿来证明,他们就可以销售墓地。

  工作人员:这种东西,主要是你们给提供,回农村或者啥的出个证明,至于他是不是,你们拿证明来,我们存档就行。

  工作人员言外之意,只要你有所谓的证明,我们就不会验证死者身份的的真假,这本以令人惊讶,但是我们从已经购买墓地的牡丹江市民李先生那里得知,其实2002年的时候他们购买墓地的手续比这更加简单。

  记者:当初你去的时候要没要党员证什么的?

  李先生:没有,啥也没要,就是交完钱就给这么一个本,就拉倒了。

  按照牡丹江市民政局优抚科周科长的说法,黑龙江省对建设老干部墓区的批复是在2003年,但是市民手上的安葬证上的日期却明明写着2002年,就是说陵园在省里给出批复之前已经对外出售墓地了。而且在去年七月国务院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中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周景才:早就颁布了,去年修改了。修改了之后,8月1日开始实行的。

  记者:那有这条例以后还向不向外卖了?

  周景才:不让卖了还卖啥了?

  但是前几天,记者在牡丹江烈士陵园暗访时,工作人员还是为记者介绍了墓地的价格。

  记者:我不知道是什么价位。

  工作人员:价位都在三万左右。

  面对牡丹江烈士陵园违规销售墓地的行为,周科长表示,他们也在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争取早日改正。

  周景才:我们从年末到现在,就一直研究怎么改正这个事儿。

  随后记者到牡丹江市民政局优抚科采访,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陵园的初步整改计划。

  工作人员:想把它要隔离开,然后门要从南面走,就不走陵园这个门。有这个计划要改造,分离分开。

  记者:就是把烈士陵园和后来出售的墓区隔开是吗?那这样隔开的目的是什么?

  工作人员:这不就符合国家所说的规定了吗?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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