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5月14日电 (王华 杜奕慷)广州市政府14日公布实施“关于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通告”,规范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权,通过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职权的合法性进行审定,取消了部分政府部门的处罚权。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当日通过该项通告并予以公布实施。广州市法制办官员认为,此举对规范广州市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都具有积极且重要意义。
《通告》要求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分类核准、界定行政执法职权,将执法职权分为八类: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执法职权。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每一项执法职权的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具体内容,并将每一项执法职权的具体内容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等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每一项执法职权的执法责任。
经审查及分类核准,广州市政府取消了50多个未依法定途径取得执法权的主体,取消了1800多项不具合法性的执法职权,调整了1000多项不规范的执法职权。例如,根据“大部制”机构改革要求,取消了市文化局、市容环卫局、公路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了200多项不符合规定的职权。在调整执法职权方面,将原由体育局实施的“对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等十几项处罚职权,调整为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