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被特任“行政院长” 民进党将提出不信任案
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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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11日特任陈冲为“行政院长”,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12日表示,“5-20”后将视时机结合其它“在野党团”对陈冲提出不信任案。

马英九前天批准“内阁总辞”,同时特任陈冲为“行政院长”,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昨日上午受访表示,将等“5-20总统就职”后,看时机结合亲民党、“台联”等“在野党团”共同提案,对陈冲提出不信任案、“倒阁”。

“台联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许忠信表示,2周前党团会议认为陈“内阁”表现不佳,而陈冲有责无权,没有人事权、决策权,陈冲若再任“阁揆”,党团决议提不信任案并已展开连署。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李桐豪说,陈冲的施政绑手绑脚是因体制权责不明,马英九应在5-20就职演说中,对外说明陈冲的角色定位、如何授予陈冲充分的执政权力,陈冲应掌握行政主导权。亲民党团认为陈冲是无辜的受害者,是否发动“倒阁案”,会仔细评估。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徐耀昌说,新“内阁”团队尚未成形,八字没有一撇,“在野党”就把话讲太满不太好,马英九希望新团队落实组织再造工程,“朝野”应给新团队鼓励与期许,可能社会观感会更好。

徐耀昌说,如果新任“行政院长”陈冲任用了民进党重量级的人,难道民进党也要反对、也要杯葛吗?人选都尚未出来,就说要对新“阁揆”提不信任案不好也不宜。

“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之。如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1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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