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 (吕玮) 11日,山西太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进行五年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至2011年五年来,共审结职务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692件,814名公职人员获刑,严厉打击了腐败渎职行为。
该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安灵做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指出,五年来,共立查职务犯罪案844件964人,其中大案654件,要案128人,提起公诉740件860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人民币。
五年来,太原查出大批“蛀虫”。通报的一批行政级别较高、涉案金额较大的贪污渎职大案、要案,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其中包括山西技术进出口公司、山西发电商贸有限公司原经理、正处级干部宋某,贪污4亿余元、挪用公款500万元,一审被判处终身监禁;太原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正处级干部王某贪污420万元、受贿270余万元、挪用公款1.6亿元、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2.3亿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山西省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副厅级干部王某受贿566万元,一审被判处15年监禁。
赵安灵表示,检察院将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让工作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取信于民,同时警示当职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