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 周再明 刘薇
采取收购病死猪肉或老母猪肉,再添加有毒有害的染色济制作成腊味等手段销售到全国各地。5月10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高丰、高文、丁松柏、丁永谦依法批准逮捕。
学到技术后长沙租厂房批量生产腊制品
高丰、高文、丁松柏、丁永谦四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湖南省桃江县灰山港镇农民。
2008年5月以前,高丰、丁永谦一起在长沙一腊肉制品厂打工,认识了不做做腊肉生意的客户。在懂得腊制品生产的技术后,从2008年5月开始,高丰和周坚(宁乡县人)合伙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花桥村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建有二个水池、六个烤房和切猪肉用的案板,购进一些煤炉。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等人为其加工腊肉制品,周坚则从屠夫、养猪场的老板、冻库等地方低购进一些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检疫的情况下,先后由丁永谦、丁松柏、高丰、周坚等人将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进行加工。
据查,其加工制作程序一般为:先将猪肉解冻,再将猪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肉条,加入工业盐和亚硝酸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腌制,腌1-2天后,再把这些肉条染色,主要是加胭脂红染色济染成红色,加焦糖染成黑色,加入日落黄染色济染成黄色等,然后用竹杆串起放到烤房在煤炉子上烤干后再进行熏制,制成腊肉后装入纸箱内,再将纸箱装入纤维袋中,将纤维袋封口后就形成了一件一件的成品,每件有至少100斤,以每斤11-1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2008年5月至2009年高丰与周坚合伙办厂加工病死猪肉至少50吨,制成腊肉制品10吨,价值20余万元,由周坚及周坚聘请的销售员(姓胡)销售或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北京、河北保定等地进行销售。
2009年年底,高丰与周坚撤伙后,开始和其弟弟高文合伙,仍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以同样的手段为期加工腊肉制品,高丰负责见收购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为其加工,高文负责跑销售。2010年至2011年底,高丰以每吨进价6000元至12000元的价格,先后从湖南安化、宁乡、长沙市、长沙县等地屠夫手中收购没有经过检疫的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100多吨,加工成腊肉120多吨,以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由高文进行销售,先后在长沙市城区的7个门面进行销售和通过红泰物流、泰托物流等4家物流公司,发往陕西、甘肃、四川、江苏、江西等部分省市进行销售,由物流公司再将货款汇到高丰、高文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开的帐户上。
另外,高文在货源紧缺时还通过到长沙高桥市场部分门市部提同样性质的腊肉,以赚取差价发往全国各地。
长沙被查获后竟回老家租房继续生产
2011年下半年,高丰、高文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为其加工病死猪肉时被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扣走病死猪腊肉3吨多。高丰和高文看到在长沙市租房生产病死猪腊肉已不安全,于2012年正月将加工生产病死猪肉的场地转移到湖南省桃江县灰山港镇道元冲村老家,租用邻居刘范成闲置的平房做厂房,并对房屋进行了改造,仍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为其加工病死猪肉腊肉。至2012年3月加工病死猪肉10多吨,在高文销售腊肉1吨多后。
2012年3月31日,高文、高丰在转移其它病死猪鲜肉时,因从长沙市租来的货车出故障,便将4吨多病死猪鲜肉和腊肉寄放在同村人丁再华家中,另将1287斤腊肉寄存在同村人刘民权家中。2012年4月1日,高丰与拖拉机司机李胜贤联系,准备将寄放在丁再华家中的病死猪肉鲜肉及腊肉拖到刘范成闲置的平房内,再电话联系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帮忙去加工时,闻讯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其加工病死猪腊肉,于是高丰在长沙就电话联系仓库准备将4吨多病死猪鲜肉和腊肉转移到长沙加工。
2012年4月2日,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了此案,在丁再华家中现场查获病死猪腊肉和鲜肉4吨多,在刘民权家中现场查获病死猪腊肉1287斤。
据查,高丰、高文从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15日通过泰托物流向全国各地发送病死猪腊肉136次,重达30余吨,涉案价值达70余万元。2008年5月至2012年3月,高丰先后与周坚、高文合伙加工生产病死猪腊肉110余吨,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检验,其腌制的腊肉制品无机砷含量超标。
法制网桃江(湖南)5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