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阶梯电价方案引关注 未来居民电价或将上涨
时间: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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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行。本周,广西、山西、北京、上海、河南等多地将陆续召开听证会,围绕各自的阶梯电价方案展开讨论。

从目前大多数省份已对外公布的听证方案看,第一档电量的划定标准体现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点。上海市的电量基数最高,每月用电260度以下均可享受现有电价;北京、浙江、广东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电量基数也在200度以上;相比之下,陕西、安徽和甘肃等农村人口较多省份,不提价的电量标准仅为120度。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温桂芳对人民网记者表示,阶梯电价方案没必要搞“一刀切”,根据各自资源状况和居民用电特点设计不同的方案顺理成章。

国家发改委肯定这种差别化的阶梯电价方案。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居民用电城乡和地区差异较大,因此在解决电量分档标准地区差异问题上,并没有采用国际常用的按户均用电量的方法,而是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例如,浙江居民2009年户均月用电量约130度,与之相邻的安徽只有70度,两地的电量分档标准势必不同。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也就是说,在实施阶梯电价后,绝大多数居民在维持以往用电量的情况下所缴付的电费并不会因此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起步阶段电价也并非一成不变,指导意见表示“要在三年内保持稳定”。

“因为煤炭是发电的主要燃料,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需要电力企业不断改进技术加大排污力度,从而会逐步增加发电成本,从这个角度看,未来居民电价不涨几乎是不可能的。”温桂芳说。

多地制定的方案都考虑到不同季节对用电量大小的影响。以上海市为例,一共发布了三套分别以月、年和季节为计价单位的阶梯电价方案,其中方案二将冬夏用电高峰月电量基础提升到350度,而在非高峰月份则降至210度。福建的方案还考虑到高峰和低谷时段的用电变化:高峰时段(8:00-22:00)比低谷时段(其余时间)每度电贵0.23元。

专家指出,按季节和时段制定电价是更为合理、又具可操作性的方案。但国家发改委同时指出这种方案仍存弊端:冬夏两季是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最突出的时候,因此按季节定价并不能真正起到限制用电、节约用电的效果。

对于这一看法,温桂芳告诉记者,运用价格手段来促进节约用电其实作用有限,因为每户家庭都有基本用电量,并不会因为定价高就放弃基本用电需求。他指出,节电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家电的节能效果,鼓励企业生产更多物美价廉的节能环保型电器,吸引消费者购买。

国家发改委在指导意见中为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赋予弥补电力企业生产成本的意义。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仅占全部用电量的10%左右,用电大户则是那些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和政府机关。温桂芳认为,居民阶梯电价只占全部电价改革“非常小的一部分”,与其花大力气计算如何提高居民用电价格,不如尽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解决电改关键上网电价的定价问题。 (人民网 贾玥)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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