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水清,珠江横渡。(资料图) 记者黄澄锋 摄
海珠区,赤岗涌上“小蛮腰”的倒影。记者邱伟荣摄
报告中首次公布
新时期广东精神:
厚于德 诚于信 敏于行
建设幸福广东
■幸福广东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既包括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又包括保障人民群众社会政治权益。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改善民生。要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文化引领。大力宣传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强化制度保障。破除潜规陋习,创造公平公正、活力有序的社会环境,让守规矩的人不吃亏,让有本事的人有奔头,各尽其能地追求和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良性流动,防止社会阶层固化和“代际传递”。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我们必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切实维护并发挥好人民群众建设幸福广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民首创,让人民群众大胆探索自己的幸福道路。
报告摘要
科学内涵
让群众有归属感安全感
建设幸福广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深化和体现,是转型升级的价值追求和目的依归,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任务。
幸福广东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既包括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又包括保障人民群众社会政治权益,是物质需要与精神追求、客观标准与主观感受的有机结合,是物质富裕、安全和谐、生态优美、宜居宜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文明进步的有机统一。建设幸福广东,归根到底就是要通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幸福变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物质精神享受,让人民群众逐步过上富裕、文明、有归属感和安全感的好日子。
改善民生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改善民生。要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要坚持就业优先,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提升就业质量,鼓励全民创业,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机制,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全省绿道网、生态景观林、社区绿地公园、城乡文体场馆等建设。建立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制度。
文化引领
培育理性平和开放包容
知足常乐的社会心态
如果错误地把发展手段当成了目的,就会偏离为人民谋幸福的初衷。如果不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幸福理念,以物为本、金钱至上的现象就会难以纠正,焦虑感上升和幸福感下降的问题也难以克服。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文化引领。没有文化支撑和精神富足,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广东。要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要培育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知足常乐的社会心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大力宣传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
制度保障
防止社会阶层固化代际传递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强化制度保障。要以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底线公平为导向,加强社会领域基础性制度建设。破除潜规陋习,创造公平公正、活力有序的社会环境,让守规矩的人不吃亏,让有本事的人有奔头,各尽其能地追求和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破除地域、户籍等限制,调整完善经济、社会、文化政策,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良性流动,防止社会阶层固化和“代际传递”。进一步完善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幸福广东建设的根本标准,使之成为引导领导干部改进工作的“指挥棒”,从制度上保证幸福广东建设的正确方向。
幸福主体
人民是享有幸福广东的主体
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也是建设和享有幸福广东的主体。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造福人民,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我们必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切实维护并发挥好人民群众建设幸福广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民首创,让人民群众大胆探索自己的幸福道路,使每个人在努力创造个人幸福生活的同时,也为增进全社会的幸福奉献心力,实现全省人民共建共享幸福广东。要防止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等错误倾向,既积极作为,又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循序渐进地提升全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