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192人“在编不在岗”有误
核查后发现有差错;将严处“吃空饷”人员
据新华社电 浙江永康市自曝“吃空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市有关部门8日通报最新进展:永康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7日组成核查组,兵分四路深入到各相关单位对19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展开核查。核查首日,已有最新情况。
公示信息部分事实出错
核查组通报称,这次在当地《永康日报》公示的19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集中在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卫生局及其下属单位。经对市交通运输局核查,下属的交通建设发展公司和330国道永康收费所是两套班子、一块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收费所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职工工资由收费业主支付。在2004年,由于效益逐渐下降,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同意职工停薪留职。
核查组了解到,在部门单位自查上报的公示材料中,发现有部分单位上报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如溪岸初中2名老师分别在2006年、2007年到市内其他学校任教,但在上报材一栏中,对“是否发工资”、“是否自己交养老金”、“是否财政还拨款”方面,连填了3个“是”。在核查中,了解到学校当年已停发了其工资。
还有一类“在家待岗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中,在“是否财政还拨款”一栏中,市妇联下属的儿童乐园的6个员工都填了“是”。儿童乐园是自收自支单位,一直没有财政拨款,该单位在填报中出现概念差错。
将严肃处理“吃空饷”
通报称,这次公示的8大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共计192名,并非都是“吃空饷”人员,应该与真正“吃空饷”区分开来。比如8大类中借调的,生病不具备工作能力的,属“在编不在岗”,但不能称之为“吃空饷”。
永康市对公示人员情况逐一核实后,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对于确实属于“吃空饷”的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