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无限制落户
时间: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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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深圳5月6日电(记者武欣中) 近日,广东深圳市出台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降低了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引进门槛,规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本市院校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生可无限制入户深圳。

  在此前实施的人才引进政策中,深圳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设有“名校毕业、重点专业”等诸多限制,这曾将不少想落户深圳发展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拒之门外。从今年起,深圳将不再发布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院校名单。

  此外,深圳今年还将取消城镇户籍限制,这意味着农业户籍大学生落户深圳也将不再有障碍。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深圳今年人才政策的调整是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客观需要,按市场导向原则作出的,即把用人的选择权交给用人单位。新的管理办法将会使深圳高校毕业生引进工作更加贴近市场、贴近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2005年至今,深圳市人才引进数量连年递增。眼下正值大学毕业生求职高峰,对于想落户深圳谋求发展的应届毕业生而言,深圳出台的人才引进新政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也有深圳市民担心,引进渠道的畅通会不会导致户籍人口增长过快,给城市发展带来负担和压力。

  对此,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实际上,深圳引进的毕业生必须是已在本市就业创业的人才,引进什么类型的人才,以及引进多少人才,主要是遵循市场规律,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定,是以双方已经对接、实现人才就业创业为前提的,因而是可控的、有序的,可预期的。这样的人才引进工作不会带来负担问题,与此相反,城市由此将注入无限生机与活力。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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