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万农村劳动力首次纳入失业登记
时间: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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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鹏)北京首次将25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这25万人中包括“有地种但想外出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这项新政的实施意味着农村劳动力也可享受到和城镇劳动力一样的就业优惠政策,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得以统一。昨天,市人社局在介绍“一季度人力社保工作情况”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一季度本市已将488个行政村、25.7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这意味着就业政策从城乡覆盖阶段,开始向城乡统一阶段迈进,农村劳动力也可以享受到和城镇劳动力一样的就业优惠政策,同时,招用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享受到和招用城镇职工一样的就业优惠政策了。例如社保补贴、就业帮扶、就业指导等。而这无疑会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也会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率。

配合上述新政,今年各区县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开发绿色岗位、推进一产集约化和农民员工化、帮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一季度全市开发绿色就业岗位7588个,帮助6153名城乡劳动力实现绿色就业。同时,本市还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定岗、定向培训。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本市要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政策,建立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吸纳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青年失业人员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制定社会公共就业岗位开发评估征集办法,探索建立绿色公益性就业组织。

本市还要强化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出台做实登记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和实施精细化就业援助办法,统一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标准和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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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可解决公平性问题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首次将25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使农村劳动力也可以享受到和城镇职工一样的就业优惠政策,正是为适应北京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而采取的举措。

目前北京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形势已和城镇劳动力基本趋同了。首先,由于土地开发或其他占地原因等因素,使农村耕地正在减少,部分中老年农村劳动力很可能处于想在农村种地却无地可种的局面。他们实际上和城镇劳动力一样,只有就业和失业两种选择,并没有种地这个第三选择了。其次,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已发生很大改变,即便有地可种,很多年轻人也选择到城市务工。在这种情况下,将本市广大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使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制度逐步统一,是一项非常有必要的举措。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外地农民工在京就业后,都享受到了在教育、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和城镇劳动力类似的市民化措施,反倒是本市农民却享受不到相关政策。市人社局的新政,无疑解决了这方面存在的一个公平性问题。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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