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职工被欠薪 最高将获5倍赔偿
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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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北京市正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法可依工作。企业若恶意欠薪,拟将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职工将有望获得所欠工资的1至5倍赔偿金。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解读细则昨天公布。2015年前,工资集体协商将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企业将依据职工要求,参考市场前景、物价上涨指数、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同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调整比例、支付办法等事务。今后,职工遇到欠薪等问题可拨打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举报。

北京市总工会昨天表示,目前,一些企业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劳动定额标准等办法,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也有企业干脆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的工资标准,或将劳动者食宿补贴、津贴、福利也折算为工资,导致实际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会将加强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逾期不改的,对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劳动和工商部门可提请给予企业停产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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