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日,“案犯自首不受理,福州警方错抓海南女大学生,将错就错!”的贴子、微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南海网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发现当事各方仍各执一词。
起因:网传海南女大学生被福州警方错抓
早在4月初,天涯、凯迪社区等各大论坛都出现一则贴子“案犯自首不受理,福州警方错抓海南女大学生,将错就错!”有博友将此帖转发:《看看吧,这张清纯的脸,她就是海南一名在校的大学生,竟然成了XXX的牺牲品》之后,该贴被微博转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
贴文称:2007年11月23日、24日,儋州籍女子陈宝女与谢某某等8人在福建省福州市中亭街两家服装批发店内先后盗窃两个手提包,包内有人民币一万余元以及手机等财物。案发后,谢某某等共7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而陈宝女未被抓获。由于参与盗窃的大姐陈才女当时尚未办理户籍,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因此平时陈才女用的是陈宝女的户口,而陈宝女则使用陈尾姑的户口。故公安机关提审时,当时在押的谢某某等同案犯将参与盗窃并在逃的陈宝女谎报成陈尾姑。2011年9月,在海南琼海市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陈尾姑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上网追捕的信息抓获,随后被移交给福州警方。
陈宝女于2011年10月到福州台江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承认参与该起盗窃案以及当时将陈宝女谎报成陈尾姑的详细经过,但福州警方并未受理。
家属:辩称陈尾姑难有作案时间
4月21日,南海网记者到了陈尾姑的儋州老家进行实地走访。在陈尾姑的三哥陈三侬家,南海网记者见到了陈尾姑的初中毕业照、学生证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期末成绩单等。陈尾姑的姐姐陈才女、陈宝女也接受了南海网记者的采访。
陈才女和陈宝女告诉南海网记者,案发时陈尾姑还在儋州市第三中学读书,没有离开过海南,更别说到福州参与盗窃了。陈尾姑从初一开始就一直留着长发,福州警方有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以及相关截屏照片,上面参与盗窃的女子与陈尾姑不符,应该是陈宝女。
南海网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陈三侬提供的儋州市第三中学的舞蹈老师杨爱琳,她说,她教了陈尾姑三年舞蹈,每天早上6点-7点、下午4点半-6点,都是舞蹈上课、排练时间。据她回忆,2007年11月间,陈尾姑可能偶尔会因身体不适等原因,缺席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的舞蹈排练,但从未请过长假。
知情人:陈尾姑坚称自己没参与盗窃
据知情人透露,陈尾姑爱好舞蹈,且从初一到初三都在儋州市第三中学学习舞蹈,没在社会上“混过”。由于跳舞表演的原因,陈尾姑的头发从初一到初三都怎么剪过,案发当时,她的头发应该很长。
据陈尾姑辩护律师福建三通律师事务所邱培旭透露,自他接手这起案件以来,他多次见过陈尾姑,给他感觉陈尾姑是一个单纯的女生,而且陈尾姑由始至终,没有承认过自己在2007年11月参与过在福州的盗窃,她现在更加关心的是自己的学籍和学业问题。
警方:同案犯指证陈尾姑案发时在场
4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警方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南海网特派记者的采访,他说犯罪嫌疑人陈尾姑、谢养女、黎兰侬、蔡井带、陈彩香、陈保佑、蔡某月、陈才女等8人,窜入台江区中亭街“新潮贵族”服装店,盗走现金12700元人民币和一部三星牌手机等;次日15时许,上述犯罪嫌疑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在中亭街“简单点”服装店内,盗走现金3800元。当日,经过侦查,台江分局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全部赃款,但陈尾姑漏网在逃。后来,团伙成员蔡某月因作案时未满16周岁依法予以释放,其他人均依法被判刑(无一人上诉),现全部已刑满释放。
她们与陈尾姑的关系分别是:黎兰侬(大嫂,系网上投诉人陈斗时的妻子)、谢养女(二嫂)、陈彩香(三嫂)、陈才女(大姐)、蔡井带(表侄女)、蔡某月(表亲,蔡井带堂妹)、陈保佑(表亲,黎兰侬表妹),陈宝女系其二姐。2011年9月陈尾姑被海南琼海警方抓获,在做笔录时,陈尾姑隐瞒了自己的家庭成员,只说家里仅有她和大哥,在给陈尾姑观看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时,陈尾姑表示对里面的作案人员一个都不认识。
2007年案发时,陈才女被抓获后,谎报自己为二妹陈宝女,其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后因违反取保候审有关“随传随到,通知不到案”的法律规定被缉捕;后来,由于陈才女曾冒用二妹陈宝女姓名在外作案,造成陈宝女被海南海口警方抓获。2010年1月14日,陈才女主动到当地警方投案,当时又因有孕在身而再次取保候审,2011年1月5日因违反取保候审有关“随传随到,通知不到案”的法律规定被警方重新追逃;2011年9月23日,陈才女到海南公安机关投案,因第三次怀孕被法院判处缓刑。
对于陈尾姑案发时是在儋州,还是在福州?该相关负责人说,福州警方曾两次到儋州三中取证,调查的结果是,校方不能确定陈尾姑在案发时是否在学校。至于监控视频上的嫌疑人是不是陈尾姑,该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张黑白复印件,记者看到,警方认定的嫌疑女子可以看到正面,肉眼可以从这张黑白复印件上看出,该女子应该是齐肩头发,但无法看出其具体长相等体貌特征。陈宝女投案时,警方对她做了笔录,但其无法描述作案地点、过程、方式等细节,没有证据能证明陈宝女参与作案,故警方认为她的投案不可信。
该团伙案发落网后,团伙成员一致供认并通过作案现场监控录像截图指认在逃成员系陈尾姑,包括陈尾姑的大嫂黎兰侬、二嫂谢养女、三嫂陈彩香和大姐陈才女。由于她们均为亲属关系,不存在误认或诬陷的可能。2010年1月14日,陈才女投案后,对现场监控辨认后依然指认负案在逃的是其三妹陈尾姑。
法院:因证据不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发回
陈尾姑被警方抓捕至今,该案曾因证据不足,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发回,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今年3月底,台江区检察院将该案向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原定于4月20日开庭审理,但开庭当天,该案因“主审法官遇到交通事故”,庭审延期到4月24日,但4月24日的庭审再次延期。
4月24日上午,南海网特派记者来到江区人民法院,想就“海南籍女大学生陈尾姑是否涉嫌参与2007年在福州市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一案为何会延期开庭等问题进行采访。台江区法院吴姓大队长称,该案确实延期开庭审理,延期开庭审理的具体原因涉及案件机密,无法透露,该案具体开庭审理时间目前也不明确。
南海网记者经过连日来的多方走访,当事多方各执一词,整个事件显得扑朔迷离。南海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