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回应称错抓海南女大学生消息不实
时间: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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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警方:“投案”者涉“李代桃僵”

  本报讯 对于网传的“福州警方错抓海南女大学生且将错就错”一事,福州市公安局于23日晚回应称,警方经核查认定网帖内容失实。有多方证据表明,海南女大学生陈尾姑确为该市两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

  妹妹被抓姐姐自首

  今年4月初,多家网站论坛出现内容相近的网帖,称海南省女大学生陈尾姑被其姐姐陈宝女冒用姓名,后陈宝女在福州参与盗窃活动出逃,但陈尾姑因此被警方网上追捕。2011年9月,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陈尾姑被抓获,随后转交给福建警方。2011年10月底,陈宝女到福州市台江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承认是自己参与了盗窃案,以及当时将陈宝女谎报成陈尾姑的详细经过。但警方仍然将错就错,拒不受理陈宝女的自首,“错抓好人、将错就错”。

  23日晚,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经警方核查,陈尾姑确实涉嫌盗窃。2007年11月23日,来自海南的陈尾姑、谢养女、黎兰侬、蔡井带、陈彩香、陈保佑、蔡婆月、陈才女等8人,窜入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新潮贵族”服装店,盗走现金12700元和一部三星牌手机等;次日15时许,上述犯罪嫌疑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在中亭街“简单点”服装店内,盗走现金3800元。

  同年11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全部赃款,但陈尾姑漏网在逃。

  盗窃团伙指认“妹妹”

  该负责人说,该团伙案发落网后,团伙成员一致供认陈尾姑参与作案,并通过作案现场监控录像指认在逃成员系陈尾姑,指认人包括陈尾姑的大嫂黎兰侬、二嫂谢养女、三嫂陈彩香和大姐陈才女。2010年1月14日,陈才女投案后,她们对现场监控辨认后依然指认负案在逃的是其三妹陈尾姑。

  据介绍,福州警方曾前往海南省儋州峨蔓边防派出所调查取证,证实陈尾姑出生时间为1987年2月11日,案发当时已年满20周岁,且本人到案后也作出相同供述。同时警方也两次到陈尾姑当时就读的儋州三中调查取证,校方不能确定案发期间陈尾姑是否在校。

  2011年9月2日,陈尾姑被海南琼海警方抓获并移送福建福州警方。10月31日,陈宝女到福州台江分局称当时是自己作案,其妹陈尾姑没有参与。但陈宝女对该团伙的作案地点、过程、方式等关键节点都无法正确描述,而且前期同伙均无提到陈宝女参与作案。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陈宝女参与作案,陈宝女“投案”行为有“李代桃僵”之嫌。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此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就案件的办理情况,福州警方真诚接受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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