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4家企业伪造查行贿档案回复 取消投标资格
时间: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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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陕西4月19日电(记者 倪建军通讯员 刘向东) 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过程中,有14家园林企业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函,经查验系伪造的虚假文件。近日,榆林市相关部门作出决定,取消这14家企业投标资格,3年内不得进入榆林高新区项目招投标市场,公安部门正对相关人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进行调查。 

  今年以来,榆横工业园区管委会、榆林市检察院和市监察局、市招标办对投标的园林企业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文件,从来源、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分类排队,反复进行对比查验发现,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杨凌示范区检察院向14家园林企业“提供的”查询回复函,存在文件内容相似、同一个检察院的回复函文件格式出入较大等问题。经过综合分析和认真调查,这些查询回复函被证实为伪造的虚假文件。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该制度要求在重大建设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等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向建设方提供投标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文件;建设方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依据查询结果和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行业(市场)准入管理。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建设方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持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单位所在地检察院提出书面的查询申请,检察院出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回复文件。 

  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自2007年受理查询以来,查询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07年查询46次,2011年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省联网,向社会提供单位或个人行贿犯罪查询,当年查询数量达到11426次。目前,该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接入全国联网查询,并纳入陕西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范畴。

  短评

  莫让不良企业钻了空子

  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是检察机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特别是今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现全国联网以来,这项制度切实提高了市场准入和相关行业管理、行政管理的门槛,有效预防了行贿犯罪的发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文件被伪造,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正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实际作用,同时更提醒我们,继续完善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审核单位的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仍需不断探索。如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在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专设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变“被动等待查询”为“主动上门查询”,有效保证了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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