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每年群体性事件从4000多起降至1800起
时间: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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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应立敏 黄轩

主要是劳资纠纷和征地拆迁纠纷

去年全省15个事项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全省共抓获网上逃犯27979人位居全国第一……省委外宣办近期陆续举行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工作部门系列新闻发布会,昨日首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陈少波介绍近五年来政法机关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

去年广东抓逃总量全国第一

“2011年度公众安全感调查平均得分90.44分、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平均得分89.83分,与2008年相比分别提升3.6分和3.3分。”陈少波感叹说,每个小数点的上升都来之不易,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据介绍,随着打击犯罪能力提升,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两抢”案件近年来持续下降。例如近三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平均每年破获刑事案件近19万起;八类严重暴力案件(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放火、爆炸、绑架、劫持)发案2010年下降15.9%,2011年再下降12.6%;广东群众近年来安全感有所上升。

同时,各地政法机关持续开展“粤安”、“断源”、“亮剑”、“打四黑除四害”、“禁毒人民战争”、“清网”等系列专项行动,促进全省治安形势好转。特别是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全省共抓获网上逃犯27979人,总量全国第一,省公安厅和广州、深圳市公安局荣获集体一等功。

群体事件中劳资纠纷占过半

值得一提的是,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提升,群体性事件总数下降。全省群体性事件起数从高峰期每年的4000多起下降至目前的每年1800起左右,特别是近三年来更是逐年下降。

陈少波说,广东现在每年1800起左右的群体性事件中最多的就是劳资纠纷,占到一半以上,多发生在珠三角地区;其次就是在各个大中城市、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征地拆迁纠纷;另外,环保方面的问题现在也是日益增多。而山林土地纠纷则集中在山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去年15个事项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

2011年,广东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今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将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在实践中,去年全省447件事项进行了重大决策类评估,重大工程项目类的评估是319项,其中评估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的,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的重大决策10个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类5个。

群体性事件案例

1番禺垃圾焚烧事件忽略了群众反应

据介绍,2010年,广州市发生了番禺反垃圾焚烧涉稳事件。有关部门在公布建立垃圾焚烧厂的信息之前,虽然对环境影响做了详细的评估,但却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缺乏充分估计,忽略了涉及利益群体的承受度和反应,从而造成了周围居民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给今后垃圾处理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

2质疑养老金计发

广州近两千人次频繁上访

2010年,为消除之前企业养老金计发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广州出台修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办法,但由于事前对出台这一政策没有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等工作,致使部分退休人员对修改标准存在误解,从而导致了这部分人一年里头多达近2000人次的频繁上访。

3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启动风险评估

拟规划建设的深圳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所在区域涉及相关居民人数达近万人。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垃圾堆积及焚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渗滤液、恶臭、烟尘及其他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可能会对周边的水体、大气、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居民出于对此种可能影响的担忧,可能会对二期工程的决策、建设及运营形成一定的压力或阻力,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因此,深圳对该工程启动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认为,对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而言,应加强对一期工程污染物的治理力度,保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尽力解决臭味飘散和废气排放问题,改善一期工程在居民心中的形象,同时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尽力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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