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南水北调治污 年底不达标责任人将问责
时间: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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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6日讯(记者 刘红杰) 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打响南水北调治污攻坚战。自7月1日起对未完成治污任务的区域实行建设项目限批;年底仍不能达标的断面,要对责任地区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目前,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按照国家计划,“东线一期工程2013年建成通水、2012年底输水干线全线达到三类水质”。而南水北调东线重点在山东,关键在治污。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对辖区尚未达标和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一河一策逐一编制实施达标方案,排查、清理取缔非法排污口,调水沿线各市和县城要力争在全省率先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在上半年对超标断面责任地区从严审批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实施区域限批,并会同省监察厅对超标地区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对2012年底仍未达标的断面,会同省监察厅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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