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务工人员取代农民工称谓 可应招公务员
时间: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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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将从异地务工人员中招录3317名基层公务员

本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陈青、李建文、魏强)“农民工”这一称谓或将成为历史,今后,将称他们为“异地务工人员”。昨日,在广东省政协召开的“双转移”监督视察工作动员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汇报文件中首次正式用到“异地务工人员”提法,并透露今年全省将从异地务工人员中招录3317名基层公务员,同时进一步放宽积分制入户条件,加快建立异地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省政协副主席汤炳权、覃卫东出席会议。

“2010~2011年,全省共有29.4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在介绍情况时,特意停下来解释说,今后原则上不再叫“农民工”,逐步用“异地务工人员”这一称谓来过渡。

葛国兴介绍,十二五期间,将转移农村劳动力400万。2012年将资助包括本省农村劳动力在内的1万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入读高等院校。同时,打通异地务工人员晋升公务员的制度通道,2012年全省将从珠三角地区企业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中招录共计3317名乡镇基层公务员。此外,将放宽高技能人才入户条件,将全省88.3万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职称的农村劳动力列为今年入户城镇对象。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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