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公务大楼裙楼租金约市价一半 疑利益输送
时间: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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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公务大楼裙楼租金约市价一半 疑利益输送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卫生大楼裙楼租给人开药房了

政府部门的办公大楼可以作为商铺出租吗?有读者向快报反映,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上的无锡市滨湖区公共卫生大楼竟然把两层裙楼出租出去,成了一家大药房的经营场所。“国有划拨土地不是应该专地专用的吗?用这样的‘专地’做商业出租之用,岂不是做了回‘无本买卖’?”该读者还质疑称,相较于周围同类商铺的出租价格,该公共卫生大楼出租给这家大药房的租金着实便宜,约是市场价的一半,不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现场:公共卫生大楼下开起大药房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88号的无锡市滨湖区公共卫生大楼。在大楼的东面靠着隐秀路的门口,挂着的是无锡市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单位的牌子。而在大楼北侧靠近梁溪路的门口,整个两层裙楼则被挂上了“九州大药房”五个大字,着实引人注目。

对于自己的选址,这家九州大药房的店长黄先生表示,此前他们店在河埒口地区经营,后来因为拆迁,就搬到现在的地址。

卫生局:出租经营有委托授权

对于读者“为何会把国有划拨的政府部门办公大楼出租做经营之用”的质疑,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局魏副局长表示,这在当时应该是个很普遍的现象。“2006年左右建造这个(公共卫生)大楼的时候,我们局还有招商任务,后来就是找了这家药房来经营这个地方(裙楼)。”魏副局长介绍,2008年7月以滨湖区卫生局的名义和九州大药房签订了出租合同,租期10年,面积约1300平方米,租金是直接上交给滨湖区财政部门。

滨湖区卫生局财务科的吴科长向记者表示,他们和九州大药房签约也是经过滨湖区相关部门授权委托进行的。在吴科长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无锡市滨湖国有资产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书》上,其中规定“……根据大楼的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除自用部分,对外出租应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这份《委托书》的签署时间是2007年11月26日,并加盖有无锡市滨湖国有资产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公章。吴科长表示,10年合同中,每年的租金有所增加,今年的租金是50万元。

国土局:这样的做法涉嫌违规

尽管滨湖区卫生局认为自己将公共卫生大楼进行商业出租是经过授权的行为,并无大碍,但记者从无锡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在没有经过相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就把国有划拨土地进行商业出租,涉嫌违规。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像滨湖区公共卫生大楼这样的商业出租行为,已属涉嫌违规用地,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等详细调查后才能得知。此前无锡市也出台过相关办法,对国有划拨土地缴纳一定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可以进行合法商业出租,但是由于收费难等种种原因,这几年一直没有好好执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滨湖区公共卫生大楼附近同地段的商铺,每平方米每天的租金在2元左右,而按照滨湖区卫生局1300平方米50万元的出租价格,九州大药房每平方米每天的租金在1.05元左右,约是市场价的一半。对此,有受访者也认为,正是因为土地成本低乃至是“零成本”,才会导致脱离市场价格的“白菜价”,而这也难免让人质疑,这样的“白菜价”是否存在猫腻?对此,无锡市纪检部门表示,他们将对此进行了解和调查。

现代快报 (微博)记者 金辰 薛晟 文/摄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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