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公告,国都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涉嫌内幕交易罪。
2011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赵某”等账户异常交易ST天龙的行为立案稽查。调查发现,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11年12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2010年11月10日,ST天龙发布公告,披露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预案,该预案的内容为ST天龙拟向鑫安投资、青岛百华盛等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500万余股,募集资金3.75亿元。上述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王保丰知悉了ST天龙非公开发行这一内幕信息,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操作2010年10月27日才开立的“赵某”证券账户买入“ST天龙”62万余股,买入金额500万元,股票复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卖出,获利34万余元。
证监会表示,王保丰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所述“内幕交易罪”的情形。因此,证监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王保丰作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深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操作他人账户买入相关股票,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该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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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利用内幕交易获36万
本报讯 (记者 刘夏) 昨日,证监会还通报了毛伟涉嫌内幕交易案的情况。
2010年3月,证监会对部分账户涉嫌内幕交易江苏宏宝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毛伟作为重组方创新石油及德玛斯特的董事长郑某实际控制的江阴银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多次随同郑某参与重组商谈,知悉该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或实际操作的“卫某”等4个账户,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累计买入188万余股“江苏宏宝”股票,交易金额共计1583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余元。
目前,此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
(新京报 刘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