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拖沓、公开的信息不方便查到——昨天,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公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情况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八大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其中,调研组提出,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在年度报告中提供本机关上一年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经费情况,也没有列出2012年拟投入经费和人员信息。
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绝大多数政府机关认真编制了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发布。截止到3月31日24点,59个国务院部门中有57家、26个省和直辖市政府以及43个较大的市的政府按时发布了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仅有国家预防腐败局未按时发布。
1
拖沓
多单位拖到3月底公布
报告指出,虽然有的政府机关早在1月初就已经公布了年度报告,但大多数政府机关则集中到3月底才陆续公布。据统计,3月5日调研开始前发布年度报告的,国务院有3家,省级政府有1家,较大市有13家。截止日期前5天内发布的,国务院有32家,省级政府有20家,较大市有19家。
2
随意
吉林省改报告发布时间
调研发现,极个别部门随意更改年度报告的发布时间。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上列明,其公开2011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但调研组在3月31日11点18分进行确认时,该栏目中并未公布。
3
不便
无法搜到信息公开内容
设置年度报告栏目有助于集中发布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询,但没有设置年度报告栏目的情况依旧存在。据统计,有3家国务院部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网站无年度报告栏目。这使得年度报告无法集中查找获取。同时,调研发现,年度报告的发布位置较为随意,使得年度报告栏目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有的网站设置了年度报告栏目,但是年度报告却未公示在栏目内。有的甚至出现交叉重复放置年度报告的情形。有的政府机关年度报告未公布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而是发布在上级政府网站或者其他网站上,甚至通过搜索引擎也无法查到。
4
间断
旧的年度报告无法查询
调研组指出,年度报告发布的持续性还有待提升。
有个别政府网站仅仅在网站上发布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或者新的年度报告发布后,旧的被撤回,此前的年度报告均无法查找。还有的政府网站虽然设置了栏目,但栏目内无法查阅2008年至2010年的年度报告。
5
不详
未提及人员及经费情况
报告指出,年度报告对本机关上一年度的一些核心数据的公开情况不够理想。比如未提及人员经费情况: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在年度报告中提供本机关上一年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经费情况,也没有列出2012年拟投入经费和人员信息。
6
混淆
两不同数据仅公布其一
报告指出,混淆上一年度收到的公开申请总数与经审查受理的数量:在调研的59个国务院部门中,仅有34家列明上一年度收到的公开申请总数,39家列明经审查受理申请数量的数据;在26个省级政府中,13家列明上一年度收到的公开申请总数,22家列明经审查受理申请数量的数据;在43个较大市中,仅有18家列明上一年度收到的公开申请总数,36家列明经审查受理申请数量的数据。二者均公布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被调研部门对此两项内容仅公布其一,信息不全面。
7
推托
一些理由牵强语焉不详
调研报告指出,涉及依申请公开(被动公开)的各类数据公开情况不理想。国务院部门依申请公开数据的公开情况较之上一年有所下降。各种数据比如申请总数、申请量居前列的事项、经审查受理申请的情况、答复分类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数量情况等,信息透明度不高。59个国务院部门中仅有9家提供了投诉的数据,仅占15%。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中,没有一家按照本级政府、下级政府、所属部门三类信息详细提供收到申请的数量。而“信息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等语焉不详、牵强附会的理由成了拒绝公开的借口。
8
多变
数据统计方式五花八门
调研发现,在具体数据统计方式上五花八门,这在依申请公开数据的发布上较为典型。
比如,26个省级部门中,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陕西省公布的是办公厅受理的申请总数;湖北省、湖南省公布的是省政府及省级部门受理的数量;还有的公布的包含全省各地市的受理数量。这表明,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计口径上缺少一致的标准,随意性强。这也是各地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数据差别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话·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
根据百姓需求公开更重要
京华时报:我注意到在今年的调研报告中,特别提出了所有政府机关的信息公开年报全都未提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使用及人员情况这一问题,其对当前预决算公开、三公公开的影响何在?
吕艳滨:在我国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网站建设运营)方面经费人员使用情况纳入年度报告中。三公公开和预决算公开是国家大力度推动的,老百姓需要知道这项工作的绩效如何。继公开本身得以实现之后,公开的质量如何?公开的满意度如何?如果存在问题,到底是资金、人员经费投入不足造成的还是投入充足但失职造成的?这些内容的考量,都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本身的经费、人员投入情况的透明。
京华时报:目前三公公开、预决算公开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是否与这项工作中人员的安排、经费的投入有关?
吕艳滨:在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被重视,投入不足,不给钱也不安排人。目前三公、预决算公开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比如无统一的公布时间,无统一的公布标准,无统一的公布渠道,公布内容过于死板、公文化等与人员安排和经费投入关系密切。
京华时报:调研报告中提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还是不理想,原因是什么?
吕艳滨: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据百姓需求公开比各部门主动公开更重要。因为即使主动公开了上万条信息,不是老百姓需要的,也等于无效信息。因此,信息公开工作好不好取决于老百姓的满意度,老百姓的满意度又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因此,依申请公开更能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依申请公开情况不理想,部分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统一的标准,也有的部门是刻意隐瞒。比如老百姓家里赶上拆迁,希望了解拆迁方面的信息,但是有的部门就是不予回复。
京华时报:针对当前的一些问题,调研组对于下一步包括三公公开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哪些意见或者建议?
吕艳滨:应当尽快制定年度报告的编写发布标准,细化并明确报告必须具备的各项要素,统一部分重要数据的统计口径。一定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核心数据的公开力度。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标准,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准确全面地公开各类依申请公开数据和经费人员投入情况数据。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编写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问责力度。对于不能按时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在报告编制和发布中不严肃甚至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细化责任追究规定,并依法进行问责,以体现此项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幕后
主笔讲述啼笑皆非的故事
调研是以何种形式展开的?报告主笔人、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介绍,编制和公开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自身上一年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根据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为了了解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调研的一部分,今年3月5日至4月1日,调研组对59个国务院部门、26个省和直辖市政府以及43个较大的市的政府编制和公开本级政府2011年年度报告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测评。调研主要对年度报告在政府网站上的发布情况、编写内容等进行了网络在线观察、统计和分析。
在这期间,调研人员发现了很多啼笑皆非的事件。比如他们发现全部调研对象中,唯有大同市的年度报告声明其在2011年未收到任何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恰恰在2011年,调研组曾用大同市提供的在线系统提交申请,系统显示提交不成功后,又按照大同市政府网站公布的电子信箱发送邮件,提交了申请,邮件显示发送成功,且邮件一直未被退回,但截至当前仍没有收到回复。“要么他们撒了谎,要么说明大同的依申请公开形同虚设。”吕艳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