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于英杰) 日前从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我省将对见义勇为人员进一步提高奖励和抚恤标准,拟将最高标准由目前的1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即对被授予或追授“江苏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人员,奖金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牺牲人员家属抚恤金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据介绍,今年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完善和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机制,除了进一步提高奖励和抚恤标准外,还将把见义勇为的工作机构向乡镇和城市街道延伸,按照一名专(兼)职人员、一间办公室、一块牌子、一套工作制度的基本标准,逐步完成乡镇级见义勇为工作站筹建工作。同时,推广常州等地建立见义勇为长效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奖励优待将以经常性表彰奖励为主要内容;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建立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排难解困。
据介绍,2011年江苏见义勇为基金规模突破了15亿元,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达到85家,实现全省县级基金会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省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5万余名,发放奖金、抚恤金1661万元,表彰奖励的人数和发放的奖金数都处于全国的领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