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新建律所同步建党组织或派党建指导员
时间: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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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22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实现每万人配有2.5名律师的目标。

《意见》指出,要选好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对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分所,要同步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三大国家战略”、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等,引导律师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利用专业优势,深入实施政府、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协助政府和基层组织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党政领导接访律师随同、律师信访值班等制度,做好矛盾多发易发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将服务重点向民生领域延伸,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使执业过程成为服务群众的过程。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把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探索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机制。

同时,我省要求各地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浙江日报 朱海兵)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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