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不具备活捉野狼条件 开枪是无奈之举
时间: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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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20日讯 (记者 张冬梅马明 通讯员 冯青) 20日上午,滕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了关于击毙灰狼的一些敏感问题。警方称,当时情况十分危急,为避免人员伤亡,才果断开枪将灰狼击毙。

为何不用麻醉枪

对于为何选择开枪击毙野狼,而不是麻醉后活捉,滕州警方表示,滕州公安局未配备专业麻醉枪支,况且当时情况危急、环境复杂,不具备使用麻醉枪的时机和条件。

滕州市刑警大队大队长孙茂斌介绍,最后把狼堵在废弃的院子后,警方准备把院门关上,来个瓮中捉鳖。这时,可能是狼感觉到自己无路可逃,就朝人扑过来,情况十分危急,于是将狼击毙。

狼的尸体咋处理

狼的尸体将如何处理?滕州公安表示,本着对伤者负责的态度,他们将首先把被击毙的狼交由动物检疫部门进行检疫,以确定这只狼是否带有传染病菌。目前,滕州公安已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了联系,他们将一起商议如何处理狼的尸体。

为何动用百余警力

逮一只狼,为何动用100多警力?对此,滕州警方表示,这次追捕狼,主要是由于当地地形较复杂,在田间追捕更需要大量的警力,而且最初时毫无线索,他们必须分头行动。“出动如此多的警力,主要是为了保护当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民警表示。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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