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北京市司法局1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全文如下:
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关于北京市司法局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北京市律师培训中心,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9.91万元,比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2年预算数38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38.81万元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采取措施,消减出访任务,控制出访人员数量,压缩出访经费;201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交流考察学习社区矫正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国家司法考试业务、律师公证管理业务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2年预算数18.34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17.14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考虑物价增长以及业务工作安排,适当予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2年预算数363.57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减少24.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2年预算数123.76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53.09万元增加70.67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治理工作,2011年安排的公务车更新项目未执行,转至201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