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招商政绩变“劣迹” 经济能手成“祸首”
——江西“明星官员”汤成奇腐败轨迹调查
新华网南昌2月6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胡锦武)深谙官场定律,头顶无数光环,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曾在经济开发中被称为“成就奇迹”的人。然而,就是这个汤成奇最终由“经济能人”沦为腐败“祸首”。因受贿3901万余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汤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南昌速度”背后的“升迁加速”
“领头人”、“经济能人”、“经济奇才”等一系列光环始终伴随着汤成奇的升迁之路,也让他由一名小学老师迅速成长为江西省的“明星官员”。
2001年下半年,被外界誉为江西第一镇--湖坊镇领头人的汤成奇从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破格提拔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汤成奇上任前,这个1992年成立的工业开发区,直到2001年的10年间,引进的内外资全部加起来不超过2亿美元,只开发了0.8平方公里。而在汤成奇上任后的第二年,开发区宣称,实际引进外资1.04亿美元,同比增长884%,引进内资10.2亿美元,增长537%。开发区也因“每月开发1平方公里、每3天引进一个项目、每4天就有一个项目开工”,“一年建设比前十年的总和还要多”,被称为“南昌速度”。
有了这一更为耀眼的政绩光环,汤成奇的升迁也得以进一步“加速”。然而,伴随着汤成奇职务升迁的,还有不断“加码”的受贿行为。
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先后担任南昌市郊区蛟桥镇镇长助理、党委副书记,郊区湖坊乡(后合并为湖坊镇)党委副书记、书记,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9个职务,期间受贿次数高达350余次,平均每年近20次。受贿金额也由最初的一次1000元,上升到在与他人的共同受贿犯罪中,一次单笔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
“他对金钱的贪欲随着职务的升迁不断膨胀。随着权力扩大,受贿数额也‘水涨船高’,逐步攀升。”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汤成奇在任镇领导期间,受贿近300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近8%;在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受贿34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87%。
记者调查发现,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
“腐败官员大多是在职务上升后才慢慢放松对自己要求的,汤成奇则是手里一有权力就开始腐败。”办案检察官透露,汤成奇对行贿基本上“来者不拒,统统笑纳”。受贿俨然成为汤成奇工作生活的一部分,暴露出他对金钱的贪婪,对物质财富的疯狂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