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稽查主查责任制后,查补税款从一年2000多万提升至6000多万。”为堵塞税收漏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去年开始,市国税稽查局探索推出稽查主查责任制,提高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稽查效能的大提升。
主查责任制的推行,打破了过去岗位、职务的界限。以前,一般科长都是主查,现在可能是科员主查,科长辅查,主查人员由“独唱”变为“合唱”,稽查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去年,该局的王光学在对某商业银行的申报资料进行分析时,发现该企业个别数据变化异常,引起警觉,通过大量细致的稽查工作,最终确定查补税款4000多万元,而该银行2012年仅缴纳税款423万。2013年至今,该局共对49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6546万,稽查执法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为最大程度降低执法风险,该局为每名主查人员建立了稽查工作档案,在方便对个人稽查业绩统计的同时,也为日后进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一个案子关系着一个企业的信誉,甚至生死存亡,必须尽职尽责。”市国税稽查局局长陈明贵说,主查责任制倒逼稽查干部扭转了过去那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注重检查数量、不注重检查质量的思想,自觉把查处的案件办成“铁案”。
除制度约束外,要求执法人员自觉改变作风、严格自律,防止出现执法缺位、越位、错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以稽查建议、纳税辅导、查后回访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反馈,帮助企业进行调账处理,引导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进一步化解执法风险。去年以来,帮助18户企业自查入库税款7000多万元,让纳税人规避了不必要的行政处罚,有效防范了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