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将在我市范围内试行知识产权 “三合一(审判)”制度,即对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都直接由市中级法院集中管辖,各基层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市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显著提高,截至今年6月中旬,市中级法院已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件。通过试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制度,能够确保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尺度的统一,以便构建统一、全面、立体型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有效防止和避免不同的法院就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同的法律事实做出不同的认定,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同时,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