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 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主要职能:
负责用无线的方式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为随州广大人民群众免费提供无线广播电视节目。
小林广播电视转播台隶属于我台直接管理,位于随县小林镇上天梯居委会7组,作为国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总局和湖北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重点项目单位,也是随州市直属无线发射唯一的广播电视村村通转播台,担负着用无线的方式转播中央、省、市的广播电视节目。
二、 基本情况: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隶属于随州广播电视台管理,直属二级单位(独立法人),属市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台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发射机房播出一部、发射机房播出二部、数字业务发展部,技术部。财政编制为19人,实际在职18人、退休7人、聘用2人,合计27人。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2019年全台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着“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播出总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台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台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电视调频台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370.04万元,较上年373.21万元减少了2.17万元,减少比例0.58%,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资金,与2019年预算448.04万元,减少78万元,减少17.41%,主要原因是减少省专项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决算支出合计431.06万元,较上年421.2万元增加9.86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增加省无线覆盖专项资金,与2019年预算448.04万元相比减少16.98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减少是省专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6.49万元,项目支出194.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97.70万元,较上年362.97万元增加34.73万元,增加9.6%,主要原因是省无线覆盖专项资金,与2019年预算256.08 万元相比增加了 141.6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当年有省运维费专款。其中基本支出 203.13万元,项目支出194.56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年初预算公务接待支出控制数为1.07万元,本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 0.22万元(代管资金支付),共接待4批次,32人次。较上年(0.75万元)减少0.53万元,减少比71%;年初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数为5.1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合计 0.67万元(代管资金支付),较上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23万元,增加比191%;因公出国费支出为0,和上年同比无增长。我台“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我台属于技术保障单位,每年技术维护的次数不一样,重要保障时段不一样,因此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不一样;“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原因是两台车辆均已超过10年,本着保证车辆安全厉行节约的原则,车辆维护的次数已严格控制,虽与上年有增加但没有超出控制数。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9.36万元,其中:办公费0.81万元、印刷费0.2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万元、资本性支出0.42万元、维护费0.8万元、专用材料费0.99万元、劳务费2.44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加10%,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增加1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0.42万元,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0.8万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无增减。
人员编制数量无增加,财政编制为19人,2019年单位退休1人,按人社局相关规定招聘2人,年底实有在职18人、退休7人、聘用2人,合计27人。落实过紧日子办公费比上年支出2.38万元压减1.57万元,比年初预算2.5万元压减1.69万元。邮电费比上年支出0.62万元压减0.27万元,比年初预算1.14万元压减0.7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控制支出,争取下年在控制数上再压缩。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 27.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5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 27.88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上年无政府采购支出,与上年无可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08表为空表,和上年同比无增减。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共有车辆2台原值21.9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用于安全播出应急维护保障;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保障,本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本单位无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单位所有资产都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必须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表朴实相符。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项目是:广播电视发射运行经费(电费、电子管及设备维护费)90万元,用于支付每月电费及设备运行维护费,我台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播出目标,电费运行和设备维护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有效地保证了优质安全播出,覆盖率达到95%,免费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播电视节目服务,2019年圆满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是97.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保障本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完成了年初绩效考核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拨款运行经费(电费、大型电子管及设备护费)项目全年预算金额90.00万元,实际支出79万元(按省的要求当年有几个频道停止播出,支出下降,财政已统筹收回);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资金用于支付电视发射设备正常运行的电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有效地保证了广播电视优质安全播出,丰富了随州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管理上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专款专用,没有挪作它用和改变资金性质。
2019年虽然顺利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各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因实际工作性质的原因,未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支付进度,导致年底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措施:针对在预算绩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对绩效管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优化绩效目标编制,二是进一步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在经费执行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绩效目标的考核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项目实施细化,责任到人,监督措施到位;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紧密结合,稳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制年初项目预算指标,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出现偏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分期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执行,基本支出除人员支出增资由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外,公用支出不得超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专款专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有效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019年度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决算公开八张表
附件:2019年度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019年度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水以及其他费用。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
二0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